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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笔下的狗_搜狐文化_搜狐网

类别:名家观点 日期:2018-4-10 21:27:14 人气: 来源:

  东方既明,正在微笑,玫瑰的光吻红了东边的云。大黑在窝里伸了伸腿;似乎想起一件事,啊,也许是刚才作的那个梦;谁知道,好吧,再睡。门外有点脚步声!耳朵竖起,象雨后的两枝慈姑叶;嘴,可是,还舍不得项下那片暖,柔,有味的毛。眼睛睁开半个。听出来了,又是那个巡警,因为脚步特别笨重,闻过他的皮鞋,马粪味很大;大黑把耳朵落下去,似乎以为巡警是没有什么趣味的东西。但是,脚步到底是脚步声,还得听听;啊,走远了。算了吧,再睡。把嘴更往深里顶了顶,稍微一睁眼,只能看见自己的毛。

  刚要一迷糊,哪来的一声猫叫?头马上便抬起来。在墙头上呢,一定。可是并没看到;纳闷:是那个黑白花的呢,还是那个狸子皮的?想起那狸子皮的,心中似乎不大起劲;狸子皮的抓破过大黑的鼻子;不光荣的事,少想为妙。还是那个黑白花的吧,那天不是大黑几乎把黑白花的堵在墙角么?这么一想,喉咙立刻痒了一下,向空中叫了两声。“安顿着,大黑!”屋中老太太这么喊。

  大黑翻了翻眼珠,老太太总是不许大黑咬猫!可是不敢再作声,并且向屋子那边摇了摇尾巴。什么话呢,天天那盆热气腾腾的食是谁给大黑端来?老太太!即使她的意见不对也不能得罪她,什么话呢,大黑的灵魂是在她手里拿着呢。她不准大黑叫,大黑当然不再叫。假如不服从她,而她三天不给端那热腾腾的食来?大黑不敢再往下想了。

  似乎受了刺激,再也睡不着;咬咬自己的尾巴,大概是有个狗蝇,讨厌的东西!窝里似乎不易找到尾巴,出去。在院里绕着圆圈找自己的尾巴,刚咬住,“不棱”,又被谁夺了走,再绕着圈捉。有趣,不觉得嗓子里哼出些音调。“大黑!”

  老太太真爱管闲事啊!好吧,夹起尾巴,到门洞去看看。坐在门洞,顺着门缝往外看,喝,四眼已经出来遛早了!四眼是老朋友:那天要不幸亏是四眼,大黑一定要输给二青的!二青那小子,处处是大黑的仇敌:抢骨头,闹恋爱,处处他和大黑过不去!假如那天他咬住大黑的耳朵?十分感激四眼!“四眼!”热情地叫着。四眼正在墙根找到包箱似的方便所在,刚要抬腿;“大黑,快来,到大院去跑一回?”

  大黑焉有不同意之理,可是,门,门还关着呢!叫几声试试,也许老头就来开门。叫了几声,没用。再试试两爪,在门上抓了一回,门纹丝没动!

  眼看着四眼独自向大院跑去!大黑真急了,向墙头叫了几声,虽然明知道自己没有上墙的本领。再向门外看看,四眼已经没影了。可是门外走着个叫化子,大黑借此为题,拚命的咬起来。大黑要是有个缺点,那就是好苦人。见汽车快躲,见穷人紧追,大黑几乎由习惯中形成这么两句格言。叫化子也没影了,大黑想象着狂咬一番,不如是好象不足以表示出自己的,好在想象是不费什么实力的。

  大概老头快来开门了,大黑猜摸着。这么一想,赶紧跑到后院去,以免大清早晨的就挨一顿骂。果然,刚到后院,就听见老头儿去开街门。大黑心中暗笑,觉得自己的智慧足以使生命十分有趣而平安。

  等到老头又回到屋中,大黑轻轻的顺着墙根溜出去。出了街门,抖了抖身上的毛,向空中闻了闻,觉得十分焕发。然后又伸了个懒腰,就手儿在地上磨了磨脚指甲,后腿蹬起许多的土,沙沙的打在墙上,非常得意。在门前蹲坐起来,耳朵立着,坐着比站着身量高,加上两个竖立的耳朵,觉得自己很伟大而重要。

  刚这么坐好,黄子由东边来了。黄子是这条胡同里的贵族,身量大,嘴是方的,叫的声音瓮声瓮气。大黑的耳朵渐渐往下落,心里嘀咕:还是坐着不动好呢,还是向黄子摆摆尾巴好呢,还是以进为退怒叫两声呢?他知道黄子的厉害,同时,又要顾及自己的。他微微的回了回头,呕,没关系,坐在自己口还有什么?耳朵又微微的往上立,可是其余的地方都没敢动。

  黄子过来了!在离大黑不远的一个墙角闻了闻,好象并没注意大黑。大黑心中同时对自己下了两道命令:“跑!”“别动!”

  黄子又往前凑了凑,几乎是要挨着大黑了。大黑的有些颤动。可是黄子还好似没看见大黑,昂然走过去。他远了,大黑开始觉得不是味道:为什么不乘着黄子没防备好而扑过去咬他一口?十分的,那样的怕黄子。大黑越想越看不起自己。为心中的怒气,开始向空中瞎叫。继而一想,万一把黄子叫回来呢?登时立起来,向东走去,这样便不会和黄子走个两碰头。

  大黑不象黄子那样在道当中卷起尾巴走。而是夹着尾巴顺墙根往前溜;这样,如遇上,至少可以拿墙作后盾,减少后方的防务。在这里就可以看出大黑并不“大”;大黑的“大”和小花的“小”,都不许十分叫真的。可是他极重视这个“大”字,特别和他主人在一块的时候,主人一喊“大”黑,他便觉得自己至少有骆驼那么大,跟谁也敢拚一拚。就是主人不在眼前的时候,他也不敢承认自己是小。因为连不敢这么承认还不肯卷起尾巴走呢;设若根本的自认渺小,那还敢出来走走吗。“大”字是他的主心骨。“大”字使他对小哈巴狗,瘦猫,叫花子,敢张口就咬;“大”字使他有时候对大狗——象黄子之类的——也敢露一露牙,和嗓子眼里细叫几声;而且主人在跟前的时候“大”字使他甚至于敢和黄子干一仗,虽明知必败,而不得不这样。狗的世界是不和平的,大黑专仗着这个“大”字去欺软怕硬的享受生命。

  大黑的长象也不漂亮,而最足自馁的是没有黄子那样的一张方嘴。狗的女性们,把吻永远白送给方嘴;大黑的小尖嘴,猛看象个子粒不足的“老鸡头”,就是把舌头伸出多长,她们连向他笑一下都觉得有失。这个,大黑在自思自叹的时候,不能不归罪于他的父母。虽然老太太常说,大黑的父亲是饭庄子的那个小驴似的老黑,他十分怀疑这个说法。况且谁是他的母亲?没人知道!大黑没有可靠的家谱,所以连和四眼谈话的时候,也不提家事;大黑十分伤心。更不敢照镜子;地上有汪水,他都躲开。对于大黑,顾影是不能引起自怜的。那条尾巴!细,软,毛儿不多,偏偏很长,就是卷起来也不威武,况且卷着还很费事;老得夹着!大黑到了大院。四眼并没在那里。大黑赶紧往四下看看,好在二青什么的全没在那里,心里安定了些。由走改为小跑,觉得痛快。好象二青也算不了什么,而且有和二青再打一架的必要。再和二青打的时候,顶好是咬住他一个地方,死不撒嘴,这样必能致胜。了二青,再联络四眼战败黄子,大黑便可以称雄了。

  远处有吠声,好几个狗一同叫呢。细听,有她的声音!她,小花!大黑向她伸过多少回舌头,摆过多少回尾巴;可是她,她连正眼瞧大黑一眼也不瞧!不是她的;战败二青和黄子,她自然会爱大黑的。大黑决定去看看,谁和小花一块唱恋歌呢。快跑。别,跑太快了,和黄子碰个头,可不得了;谨慎一些好。四六步的跑。

  看见了:小花,喝,围着七八个,哪个也比大黑个子大,声音高!无望!不便于过去。可是四眼也在那边呢;四眼敢,大黑为何不敢?可是,四眼也个子不小哇,至少四眼的尾巴卷得有个样儿。有点恨四眼,虽然是好朋友。

  大黑叫开了。虽然不敢过去,可是在远处总比那一天到晚闷在家里的小哈巴狗强多了。那边还有个小板凳狗,安然的在口坐着,连叫也不敢叫;大黑的身分增高了很多,凡事就怕比较。

  那群大狗打起来了。打得真厉害,啊,四眼倒在底下了。哎呀四眼;呕,活该;到底他已闻了小花一鼻子。大黑的嫉妒把友谊完全忘了。看,四眼又起来了,扑过小花去了,大黑的心差点跳出来了,自己耗着转了个圆圈。啊,好!小花极骄慢的躲开四眼。好,小花,大黑痛快极了。

  那群大狗打过这边来了,大黑一边看着一边退步,心里说:别叫四眼看见,假如一被看见,他求我帮忙,可就不好办了。往后退,眼睛呆看着小花,她今天特别的骄傲,好看。大黑恨自己!退得离小板凳狗不远了,唉,拿个小东西杀杀气吧!闻了小板凳一下,小板凳跳起来,善意的向大黑腿部一扑,似乎是要和大黑玩耍玩耍。大黑更生气了:谁和你个小东西玩呢?牙露出来,耳朵也立起来。小板凳真不知趣:轻轻抓了地几下,腰儿塌着,尾巴卷着直摆。大黑知道这个小东西是不怕他,嘴张开了,预备咬小东西的脖子。正在这个当儿,大狗们跑过来了。小板凳看着他们,小嘴儿撅着巴巴的叫起来,毫无惧意。大黑转过身来,几乎碰着黄子的哥哥,比黄子还大,鼻子上一大道白,这白鼻梁看着就!大黑深恐小板凳的吠声引起他们的注意,而把大黑给围在当中。可是他们只顾追着小花,一群野马似的跑了过去,似乎谁也没有看到大黑。大黑的耻辱算是到了家,他还不如小板凳硬气呢!

  似乎得设法叫小板凳看出大黑是和那群大狗为伍的:好吧,向前赶了两步,轻轻的叫了两声,瞭了小板凳一眼,似乎是说:你看,我也是小花的情人;你,小板凳,只配在这儿坐着。

  风也似的,小花在前,他们在后紧随,又回来了!躲是来不及了,大黑的左右都是方嘴——都大得出奇!他们没有一根毛能舒坦的贴着肉皮子,全离心离骨的立起来。他的腿好象抽出了骨头,只剩下些皮和筋,而还要立着!他的尖嘴向四围纵纵着,只露出一对大牙。他的尾巴似乎要挤进肚皮里去。他的腰躬着,可是这样缩短,还掩不住两旁的筋骨。小花,好象是故意的,挤了他一下。他一点也不觉得舒服,急忙往后退。后腿碰着四眼的头。四眼并没招呼他。

  一阵风似的,他们又跑远了。大黑哆嗦着把牙收回嘴中去,把腰平伸了伸,开始往家跑。后面小板凳追上来,一劲巴巴的叫。大黑回头龇了龇牙:干吗呀,你!似乎是说。

  “一边去!好狗不挡道,单在台阶上趴着!”老太太喊。翻了翻白眼,到墙根去卧着。心中安定了,开始设想:假如方才不害怕,他们也未必把我怎样了吧!后悔:小花挤了我一下,假使乘那个机会……决定不行,决定不行!那个小板凳!焉知小板凳不是个女性呢,竟自忘了看!谁和小板凳讲交情呢!

  大黑不敢再叫,随着老太太进来,依旧卧在墙根。肚中发空,眼撩着食盆,把一切都忘了,好象大黑的生命存在与否只看那个黑盆里冒热气不冒!

  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总会不时想起一条老狗来。在过去七十年的漫长的时间内,不管我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不管我是在亚洲、在欧洲、在非洲,一闭眼睛,就会不时有一条老狗的影子在我眼前晃动,背景是在一个破破烂烂篱笆门前,后面是绿苇丛生的大坑,透过苇丛的疏隙处,闪亮出一片水光。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无论用多么夸大的词句,也决不能说这一条老狗是逗人喜爱的。

  它只不过是一条最普普通通的狗,毛色棕红,灰暗,沾满了碎草和泥土,在乡村群狗当中,无论如何也显不出一点之处,既不凶猛,又不魁梧。然而,就是这样一条不起眼儿的狗却揪住了我的心,一揪就是七十年。因此,话必须从七十年前说起。

  当时我还是一个不谙的毛头小伙子,正在大学读西洋文学系二年级。能够进入园,是我平生最满意的事情,日子过得十分惬意。然而,好景不长。有一天,是在秋天,我忽然接到从济南家中打来的电报,只是四个字:“母病速归。”我仿佛是劈头挨了一棒,脑筋昏迷了半天。我立即买好了车票,登上开往济南的火车。我当时的处境是,我住在济南叔父家中,这里就是我的家,而我母亲却住在清平官庄的老家里。整整十四年前,我六岁的那一年,也就是1917年,我离开了故乡,也就是离开了母亲,到济南叔父处去上学。我上一辈共有十一位叔伯兄弟,而男孩却只有我一个。济南的叔父也只有一个女孩,于是,在表面上我就成了一个宝贝蛋。

  然而真正从心眼里爱我的只有母亲一人,别人不过是把我看成能够传接代的工具而已。这一层道理一个六岁的孩子是无解的。可是离开母亲的痛苦我却是理解得又深又透的。到了济南后第一夜,我生平第一次不在母亲怀抱里睡觉,而是孤身一个人躺在一张小床上,我无论如何也睡不着,我一直哭了半夜。这是怎么一回事呀!为什么把我弄到这里来了呢?“可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母亲当时的心情,我还不会去猜想。现在追忆起来,她一定会是肝肠寸断,痛哭决不止半夜。现在,这已成了一个之谜,永远也不会解开了。

  从此我就过上了寄人篱下的生活。我不能说,叔父和婶母不喜欢我,但是,我惟一被喜欢的资格就是,我是一个男孩。不是亲生的孩子同自己亲生的孩子感情必然有所不同,这是人之常情,用不着掩饰,更用不着美化。我在感情方面不是一个的人,一些细微末节,我体会极深。常言道,没娘的孩子最痛苦。我虽有娘,却似无娘,这痛苦我感受得极深。我是多么想念我故乡里的娘呀!然而,天地间除了母亲一个人外有谁真能了解我的心情我的痛苦呢?因此,我半夜醒来一个人偷偷地在被窝里吞声饮泣的情况就越来越多了。

  在整整十四年中,我总共回过三次老家。第一次是在我上小学的时候,为了奔大奶奶之丧而回家的。大奶奶并不是我的亲奶奶;但是从小就对我疼爱异常。如今她离开了我们,我必须回家,这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一次我在家只住了几天,母亲异常高兴,自在意中。第二次回家是在我上中学的时候,原因是父亲卧病。叔父亲自请假回家,看自己共过患难的亲哥哥。这次在家住的时间也不长。我每天坐着牛车,带上一包点心,到离开我们村相当远的一个大地主兼中医的村里去请他,到我家来给父亲看病,看完再用牛车送他回去。是土,坑洼不平,牛车走在,颠颠簸簸,来回两趟,要用去差不多一整天的时间,至于医疗效果如何呢?那只有天晓得了。反正父亲的病没有好,也没有变坏。叔父和我的时间都是有限的,我们只好先回济南了。过了没有多久,父亲终于走了。一叔到济南来接我回家。这是我第三次回家,同第一次一样,专为奔丧。在家里埋葬了父亲,又住了几天。现在家里只剩下了母亲和二妹两个人。家里失掉了男主人,一个妇家怎样过那种只有半亩地的穷日子,母亲的心情怎样,我只有十一二岁,当时是难以理解的。但是,我仍然必须离开她到济南去继续上学。在这样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但凡母亲还有不管是多么小的力量,她也决不会放我走的。可是,她连一丝一毫的力量也没有。她一字不识,一辈子连个名字都没有能够取上,做了一辈子“季赵氏”。到了今天,父亲一走,她怎样活下去呢?她能给我饭吃吗?不能的,决不能的。母亲心内的痛苦和忧愁,连我都感觉到了。最后,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最亲爱的孩子离开了自己,走了,走了。谁会知道,这是她最后一次看到自己的儿子呢?谁会知道,这也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母亲呢?

  回到济南以后,我由小学而初中,而初中而高中,由高中而到来上大学,在长达八年的过程中,我由一个混混沌沌的小孩子变成了一个青年人,知识增加了一些,对人生了解得也多了不少。对母亲当然仍然是不断想念的。但在暗中饮泣的次数少了,想的是一些切切实实的问题和办法。我梦想,再过两年,我大学一毕业,由于出身一个名牌大学,抢一只饭碗是不成问题的。到了那时候,自己手头有了钱,我将首先把母亲迎至济南。她才四十来岁,今后享福的日子多着哩。

  可是我这一个奇妙如意的美梦竟被一张“母病速归”的电报打了个。我现在坐在火车上,心惊肉跳,忐忑难安。哈姆莱特问的是tobeornottobe,我问的是母亲是病了,还是走了?我没有法子求签占卜,可我又偏想知道个究竟,我于是自己想出了一套占卜的办法。我闭上眼睛,如果一睁眼我能看到一根电线杆,那母亲就是病了;如果看不到,就是走了。当时火车速度极慢,从到济南要走十四五个小时。就在这样长的时间内,我闭眼又睁眼反复了不知多少次。有时能看到电线杆,则心中一喜。有时又看不到,心中则一惧。到头来也没能得出一个肯定的结果。我到了济南。到了家中,我才知道,母亲不是病了,而是走了。这消息对我真如五雷轰顶,我昏迷了半晌,躺在床上哭了一天,水米不曾沾牙。

  像大毒蛇直刺入我的心窝。在长达八年的时间内,难道你就不能在任何一个暑假内抽出几天时间回家看一看母亲吗?二妹在前几年也从家乡来到了济南,家中只剩下母亲一个人,孤苦伶仃,形单影只,而且又缺吃少喝,她日子是怎么过的呀!你的和哪里去了?你连想都不想一下吗?你还能算得上是一个人吗?我,找不到一点能原谅自己的地方。我一度曾想到,母亲于地下。但是,母亲还没有埋葬,不能立即实行。在极度痛苦中我胡乱诌了一幅挽联:一别竟八载,多少次倚闾怅望,眼泪和血流,迢迢玉宇,高处寒否?为一场,只留得面影迷离,入梦浑难辨,茫茫,此恨曷极!对仗谈不上,只不过想聊表我的心情而已。叔父婶母看着苗头不对,怕真出现什么问题,派马家二舅陪我还乡奔丧。到了家里,母亲已经成殓,棺材就停放在屋子中间。只隔一层薄薄的棺材板,我竟不能再见母亲一面,我与她竟是人天悬隔矣。我此时如万箭,痛忍,想一头撞死在母亲棺材上,被别人死力拽住,昏迷了半天,才醒转过来。抬头看屋中的情况,真正是家徒四壁,除了几只破椅子和一只破箱子以外,什么都没有。

  在这样的中,母亲这八年的日子是怎样过的,不是一清二楚了吗?我又不禁悲从中来,痛哭了一场。现在家中已经没了女主人,也就是说,没有了任何人。白天我到村内二大爷家里去吃饭,讨论母亲的安葬事宜。晚上则由二大爷亲自送我回家。那时村里不但没有电灯,连煤油灯也没有。家家都点豆油灯,用棉花条搓成灯捻,只不过是有点微弱的亮光而已。有人劝我,晚上就睡在二大爷家里,我执意不肯。让我再陪母亲住上几天吧。在茫茫百年中,我在母亲身边只住过六年多,现在仅仅剩下了几天,再不陪就真正抱恨终天了。于是,二大爷就亲自提一个小灯笼送我回家。此时,万籁俱寂,在一片中,只有天上的星星在眨眼,仿佛闪出一丝。全村没有一点亮光,没有一点声音。透过大坑里芦苇的疏隙闪出一点水光。走近破篱笆门时,门旁地上有一团黑东西,细看才知道是一条老狗,静静地卧在那里。狗们有没有思想,我说不准,但感情的确是有的。这一条老狗几天来大概是陷入困惑中,天天喂我的女主人怎么忽然不见了?它白天到村里什么地方偷一点东西吃,立即回到家里来,静静地卧在篱笆门旁。见了我这个小伙子,它似乎感到我也是这家的主人,同女主人有点什么关系,因此见到了我并不咬我,有时候还摇摇尾巴,表示亲昵。那一天晚上我看到的就是这一条老狗。

  我孤身一个人走进屋内,屋中停放着母亲的棺材。我躺在里面一间屋子里的大土炕上,炕上到处是跳蚤,它们勇猛地向我发动进攻。我本来就毫无睡意,跳蚤的干扰更加使我难以入睡了。我此时孤身一人陪伴着一具棺材。我是不是害怕呢?不的,一点也不。虽然是的棺材,但里面躺的人却是我的母亲。她永远爱她的儿子,是人,是鬼,都决不会改变的。正在这时候,在中外面走进来一个人,听声音是对门的宁大叔。在母亲生前,他帮助母亲种地,干一些重活,我对他真是感激不尽。他一进屋就高声说:“你娘叫你哩!”我大吃一惊:母亲怎么会叫我呢?原来宁大婶撞客了,撞着的正是我母亲。我赶快起身,走到宁家。在平时这种事情我是绝对不会相信的。此时我却是心慌意乱了。只宁大婶嘴里叫了一声:“喜子呀!娘想你啊!”我虽然头脑,然而却泪流满面。娘的声音,我八年没有听到了。这一次如果是从母亲嘴里说出来的,那有多好啊!然而却是从宁大婶嘴里,但是听上去确实像母亲当年的声音。我信呢,还是不信呢,你不信能行吗?我糊里糊涂地如醉似痴地走了回来。在篱笆门口,地上黑黢黢的一团,是那一条忠诚的老狗。

  一个多月前,我还在,听人讲起一位艺术家的事情,我记得其中一个故事是讲艺术家和狗的。据说艺术家住在一个不太大的城市里,隔壁人家养了小狗,它和艺术家相处很好,艺术家常常用吃的东西款待它。“”期间,城里发生了从未见过的武斗,艺术家害怕起来,就逃到别处躲了一段时期。后来他回来了,大概是给人揪回来的,说他“里通外国”,是个,批他,斗他,他不承认,就痛打,,齐下,不但,一条腿也给打断了。结束,他走不动,让队拖着他,衣服撕破了,满身是血和泥土,口里发出呻唤。认识的人看见半死不活的他都掉开头去。忽然一只小狗从人丛中跑出来,非常高兴地朝着他奔去。它亲热地叫着,扑到他跟前,到处闻闻,用舌头舐舐,用脚爪在他的身上抚摸。别人赶它走,用脚踢,拿棒打,都没有用,它一定要留在它的朋友的身边。最后队用大棒打断了小狗的后腿,它发出几声哀叫,痛苦地拖着伤残的身子走开了。地上添了血迹,艺术家的破衣上留下几处狗爪印。艺术家给关了几年才放出来,他的第一件事就是买几斤肉去看望那只小狗。邻居告诉他,那天狗给以后,回到家里什么也不吃,哀叫了三天就死了。

  听了这个故事,我又想起我曾经养过的那条小狗。是的,我也养过狗,那是1959年的事情,当时一位熟人给调到工作,要将全家迁去,想把他养的小狗送给我,因为我家里有一块草地,适合养狗的条件。我答应了,我的儿子也很高兴。狗来了,是一条日本种的黄毛小狗,干干净净,而且有一种本领:它有什么要求时就立起身子,把两只前脚并在一起不停地作揖。这本领不是我那位朋友训练出来的。它还有一位旧主人,关于他我毫无所知。他离开上海回国,把小狗送给接受房屋租赁权的人,小狗就归了我的朋友。小狗来的时候有一个外国名字,它的译音是“斯包弟”。我们简化了这个名字,就叫它做“包弟”。

  包弟在我们家待了七年,同我们一家人处得很好。它不咬人,见到陌生人,在大门口吠一阵,我们一声叫唤,它就跑开了。夜晚篱笆外面人行道上常常有人走过,它听见某种声音就会朝着篱笆又跑又叫,叫声的确有点刺耳,但它也只是叫几声就安静了。它在院子里和草地上的时候多些,有时我们在客厅里接待客人或者同老朋友聊天,它会进来作几个揖,讨糖果吃,引起客人发笑。日本朋友对它更感兴趣,有一次大概在1963年或以后的夏天,一家日本通讯社到我家来拍,就拍摄了包弟的镜头。又有一次日本作家由起女士访问上海,来我家做客,对日本产的包弟非常喜欢,她说她在东京家中也养了狗。两年以后,她再到参加亚非作家紧急会议,看见我她就问:“您的小狗怎样?”听我说包弟很好,她笑了。

  我的爱人萧珊也喜欢包弟。在三年困难时期,我们每次到文化俱乐部吃饭,她总要向服务员讨一点骨头回去喂包弟。1962年我们夫妇带着孩子在广州过了春节,回到上海,听妹妹们说,我们在广州的时候,睡房门紧闭,包弟每天清早守在房门口等候我们出来。它天天这样,从不厌倦。它看见我们回来,特别是看到萧珊,不住地摇头摆尾,那种高兴、亲热的样子,现在想起来我还很,我仿佛又听见由起女士的问话:“您的小狗怎样?”

  “您的小狗怎样?”倘使我能够再见到那位日本女作家,她一定会拿同样的一句话问我。她的关心是不会减少的。然而我已经没有小狗了。

  1966年8月下旬开始上街抄四旧的时候,包弟变成了我们家的一个大包袱,晚上附近的小孩时常打门大喊大嚷,说是要杀小狗。听见包弟尖声吠叫,我就,害怕这种叫声会把抄四旧的引到我家里来。当时我已经处于半靠边的状态,傍晚我们在院子里乘凉,孩子们都劝我把包弟送走,我请我的大妹妹设法。可是在这时节谁愿意接受这样的礼物呢?据说只好送给医院由科研人员拿来做实验用,我们不愿意。以前看见包弟作揖,我就想笑,这些天我在机关学习后回家,包弟向我作揖讨东西吃,我却暗暗地流泪。

  形势越来越紧。我们隔壁住着一位年老的工商业者,原先是某工厂的老板,住屋是他自己修建的,同我的院子只隔了一道竹篱。有人到他家去抄四旧了。隔壁人家的一动一静,我们听得清清楚楚,从篱笆缝里也看得见一些情况。这个晚上附近小孩几次打门捉小狗,幸而包弟不曾出来乱叫,也没有给捉了去。这是我六十多年来第一次看见抄家,人们拿着东西进进出出,一些人在大声,有人摔破坛坛罐罐。这情景实在。十多天来我就睡不好觉,这一夜我想得更多,同萧珊谈起包弟的事情,我们最后决定把包弟送到医院去,交给我的大妹妹去办。

  包弟送走后,我下班回家,听不见狗叫声,看不见包弟向我作揖、跟着我进屋,我反而感到轻松,真是一种摔掉包袱的感觉。但是在我吞了两片眠尔通、许久还不能入睡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包弟,想来想去,我又觉得我不但不曾摔掉什么,反而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在我眼前出现的不是摇头摆尾、连连作揖的小狗,而是躺在解剖桌上给割开肚皮的包弟。我再往下想,不仅是小狗包弟,连我自己也在受解剖。不能一条小狗,我感到羞耻;为了想保全自己,我把包弟送到解剖桌上,我瞧不起自己,我不能原谅自己!我就这样地开始了十年中的生活。一方面责备自己,另一方面又想保全自己,不要让一家人跟自己一起。我自己终于也变成了包弟,没有死在解剖桌上,倒是我的幸运……

  整整十三年零五个月过去了。我仍然住在这所楼房里,每天清早我在院子里散步,脚下是一片衰草,竹篱笆换成了无缝的砖墙。隔壁房屋里增加了几户新主人,高高墙壁上多开了两堵窗,有时倒下一点垃圾。当初刚搭起的葡萄架给虫蛀后早已塌下来扫掉,连葡萄藤也被挖走了。右面角上却添了一个大化粪池,是从紧靠着的五层楼公寓里迁过来的。少掉了好几株花,多了几棵不开花的树。我想念过去同我一起散步的人,在绿草如茵的时节,她常常弯着身子,或者坐在地上拔除杂草,在午饭前后她有时逗着包弟玩。……我好像做了一场大梦。满身的创伤使我的心仿佛又给放在油锅里熬煎。这样的熬煎是不会有终结的,除非我给自己过去十年的生活作了总结,还清了心灵上的欠债。这绝不是容易的事。那么我今后的日子不会是好过的吧。但是那十年我也活过来了。

  即使在“成风”的时期,人对自己也不会讲假话,何况在今天,我不怕大家嘲笑,我要说:我怀念包弟,我想向它表示歉意。

  讲起狗,几乎没有人不知道它是“粽子脸,梅花脚”的那一种走兽。它的毛色虽有黄,有黑,有黑白相间,或者还有别的变化。但它会摇头,会摆尾,并且会汪汪地叫,这些特性,叫人一见之后,不会忘记。普通狗的脸都有点像粽子,但也有“凹脸塌鼻头”,好像要装作狮子脸,然而又不像。养狗的专家说世界上的狗约有二百种,有的身体很高大,有的小到只像一只猫。然而我们见了无论哪种狗,一见便知道它是狗,决不会误看作别的走兽。因为狗的特性我们知道得很清楚。

  世界上各处的居人,除却南海群岛之外,都养狗,因为狗有各种用处。猎人必须养狗,它替他找寻野味,捕捉野兽。又狗极,猎人夜间如宿在帐篷里,有狗在旁,可以免除或减少被猛兽袭击的。爱司基摩人叫狗拉雪车。呵华特说有些地方的人又叫狗捉鱼。它会把鱼赶到浅滩上,从水里捉起它们来。遇到战争时,救护员常须带狗,叫它去找寻伤兵,此外还有别种用途。狗的形状并不怎样美好,它的叫声也并不佳妙,自从远古时代养下来,今日凡有人烟之处,几乎无不养狗,可见大有原因了。

  但是狗到了变把戏的手里,生活真无聊。猴子骑在背上,打一个圈子,有什么意思呢。被牵在摩登女人的手里,旁一耸一耸地走着,也一样地无聊。然而狗没有自觉力,并不以为苦。上海有一派的乞丐,养着一只狗,出来要钱时,自己坐着,叫狗前足,后足立直,耸得高高地跪在旁边。这简直是刑了,然而狗好像并不怨恨。

  西洋的作者中,讲起狗,常常说它是人的朋友。我想未必,人的养狗,只因它对于人有用,无论猎人叫它帮同打猎,或渔人叫它帮同捉鱼等都是。富人养狗,是为了有了保险箱还怕不够牢靠。变把戏的养狗是为了赚钱,乞丐养狗是为了叫它代替自己跪求。摩登女人养狗是因为玩到没有东西可玩了,遂来玩狗;这即使不是利用,至少是。

  有些作者常说狗很可爱。我想也没有什么可爱。我觉得狗太会叫,吵得人不安。早晨四点钟天还没有亮,丝厂里的汽笛便发大声叫唤工人,报告已开厂。工人提了冷饭进厂去,往往有狗追着叫。有经验的人说善叫的狗不咬人,哑狗倒更凶;然而便是这叫声已经够讨厌了。我不爱好狗,不是全因感情作用,是更有别的理由的。我常见富人的狗看见穷人常常要叫;穷人的狗看见富人却常常不叫。这不由得不叫人觉着狗心势利,缺乏,不可以做朋友。我又常见狗受它的主人的时,便奋不顾身地去咬生人,被主人时却俯首贴耳,表示服从,还要摇摇尾巴,表示亲密。我记国的大名家蒲封曾说过:狗有不思报复,单知服从,没有野心等德性,这些性质我实在不敢称赞。狗的用处,在某些方面,当然也很大,对于猎人、探险者等,的确大有帮助;它的用处我决不肯一笔;但是对于有些夸的话不敢赞同。它比之于象或熊,性质实在。象对于人,性质也很驯良的,但它能辨别好坏,知道敌和友。熊不喜欢随便人或兽类,但它如觉得必须抵抗时,它便凭它的大力进攻,决不让步,不像狗的看见徒手的人便叫,拾起石子,它逃去了。但是狗的性质如果单单存留在狗身上,那倒还没有什么要紧,如果被人学去,事情将更糟糕。狗性质一经跑进人体,他不但学会了摇头摆尾,而且他会把无论什么都很爽气地卖掉或送掉!

  今年到了“狗年”,好几家要我发表点祝福语。这是惯例,牛年说牛年好,马年说马年好,鸡年说鸡年好,鼠年也要说鼠年好。我本人属鼠,却最讨厌老鼠,实在想不出鼠有什么可爱,但也要想出这个“年”有什么好处。而狗年呢,我确实觉得很好,很和谐。冯小刚的电影《卡拉是条狗》里有句台词,“只有在卡拉面前我才感觉是个人”可谓经典。只有在你的狗的眼睛中,你才能看见出自肺腑的真诚、和对你完全的依赖与信任,即使最凶猛品种的狗,对你的目光都是亲切温柔的。如你的宠物是条的体形庞大的猛犬,你怎么呵叱它、教训它,它都不会还嘴,不会提出无理要求,不会发表它的看法,更不会强辞夺理,总是乖乖地听你呼来喝去,哪怕你这个主人倒是在,在瞎指挥。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使你能获得这么强烈的满足感和权威感呢?没有!只有在你的狗面前。我想,这大概是人们喜欢狗、进而喜欢狗年的最大原因吧。

  20多年前访问北欧,头一次出国,听人说你们中国人父母妻子子女是一个家庭,在我们,一个人和他的狗也可组成家庭。他们把狗看作家庭之一,当时颇感新鲜,回来后还写了篇游记专谈此事。确实,在“世味年来薄似纱”的社会,听过老婆嫌丈夫、丈夫移情别恋而离婚的,听过子女嫌家庭贫穷离家出走或是在同学面前羞于开口叫爸爸妈妈的,却从来没听过哪家的狗怨主人不喂它进口狗粮不辞而别。“儿不嫌母丑”好像并不确切了,“狗不嫌家贫”倒成了“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确实,狗、马、牛、鸡.羊等等,都是人类最早驯养的动物,但唯有狗会和人类建立家人般的感情。有偷马、偷牛、偷鸡、偷羊的贼,就没有听说有偷狗的。马、牛、鸡、羊偷来了如果不吃掉都可以再驯养,但狗就不行,成年狗已经和原主人有了牢不可破的亲情,即使喂它进口狗粮,它也要挣扎着跑回老家。狗比父母妻子还亲,与狗结为家庭的牢固程度超过血缘关系,人比咱中国人看的透。

  我最早接触的动物是狗。抗日战争时期为了日寇轰炸,举家迁到重庆,住户与住户间隔垅相望而不相往来,我没有玩伴,狗就是我唯一的玩伴了,所以我自小就和狗有感情。在上学途中,我曾见过一个盲眼的乞丐牵条狗要饭,因为喜欢那条狗,我悄悄地跟了他们一段。牵乞丐的狗竟然能准确地把它的盲眼主人领到住家或店铺前面。到了门口,狗停下一蹲,乞丐就开始喊叫。后来我知道有种专为盲人服务的导盲犬,但那是要经过严格训练的,乞丐的狗谁来用科学方法调教?再说,国家能把狗训练得领着主人沿街乞讨吗?我还没听说过!可见中国民间的驯狗技巧早已大大超过发达国家。那完全是靠平时狗与人的一点一滴的默契,这种默契竟可以达到人犬合一的地步,同时,也显示出狗有多么强的智力和。

  当农工的时候,常年吃不上肉,往往三两人商量夜出偷鸡摸狗,我总是“摸狗”的反对者。吃狗还有讲究,狗不能宰杀,流出了血,狗肉就会有股腥膻味,内行人会把狗吊起来往它鼻子里灌水,将它活活呛死。我目睹过这种场面,狗的挣扎嚎叫。一次我曾当场在柴禾垛上抽出根冲过去把灌水的人打得和狗一样嚎叫。反正大家都是后就业的农工,“群众”把我们“犯”之间的打架就叫做“狗咬狗一嘴毛”,乐得在一旁看热闹。那时,在我的捍卫下过好多条狗的生命。当然,鸡偷吃了不少,更吃过瘟鸡,奇怪的是并没有染上,一直健康地活到当了作家。我开始尝试写的第一篇小说就是《邢老汉和狗和故事》,在还没有获得“”时就动笔了。这个有关狗的故事是真实的。“”期间,不许农民保留自留地,大“割资本主义尾巴”,农民养鸡鸭鹅,这事一般人都知道,但不许农民养狗的事可能很多人就不甚了了。因为城市里早就没有了狗,狗不在当时中国市民的视野之内。农村人却一直有养狗的习惯,农民需要狗来看家护院。当时的农村曾大张旗鼓地组织过“打狗队”,见狗就往死打。别的地方我不清楚,至少是全境内再看不到一条狗,听不见一声狗吠。消灭狗的理由说来可笑:“喂狗浪费粮食”。人和广东广西人不一样,是不吃狗肉的,所以狗完全没用,罪该万死,。而那仅仅是表面上的理由,打狗的真正目的其实是为了方便民兵对每家每户进行“夜访”,也就是在夜间突击检查,看哪家有剩余的粮食,有,就毫不留情地立即。狗就因为它忠于职守,成了者的对象。人们说“”搞的中国“鸡犬不宁”,这句成语并不完全是象征意义而是的。

  后来,小说《邢老汉和狗的故事》被大导演谢晋拍成电影,老一辈电影艺术家谢添和著名影星斯琴高娃扮演男女主角。扮演“狗”的狗,却因主人犯了法被银川抓去,最后不知到什么地方了。后来,在镇北堡西部影城拍摄《老人与狗》的电影场景里,我完全按它的模样做了条道具狗来纪念它。目前我在西部影城养了40多条狗,有土种狗,有狼犬,牧羊犬,喜乐蒂牧羊犬,松狮犬、大白熊、阿拉斯加雪橇犬、还有8条藏獒,实现了我的夙愿。我家现在有多少“狗口”很难说清,因为我从养狗的经验中既体会到生命力的旺盛又体会到生命的脆弱。狗繁殖得很快,母狗分娩一次可生七、八、十来只狗仔,有的一年下两窝,可是死亡率也很高,稳定的数量只能说40条左右。在养狗中我还明白了一条:原先我只有一条狗的时候,为了解除这条公狗的孤寂,特地从外地又买了一条同品种的母狗给它做伴。母狗刚到家时,公狗不但不欢迎,还常常跟她争食打斗。可是自母狗到了发情期,公狗和母狗以后,两条狗就变的夫唱妇随,相敬如宾了。这印证了恩格斯的话:“是爱情的基础”!所以我对现在兴起的“无性婚姻”很难理解,没有性,何来爱情?

  在一篇报道俄罗斯近况的文章中见到一张照片,画面是莫斯科红场边上坐着一位俄罗斯老大娘,怀里抱着条小狗,小狗身上挂了块纸牌,中文介绍说写的是:“请给我亲爱的小宝贝一点食物吧”。文章以此说明俄罗斯老百姓现在穷得连饭都吃不上,在街上乞讨又害羞,借着给狗要饭来遮丑。我看了不禁失笑,文章作者去俄罗斯肯定属于“消费”,对俄罗斯的了解比我这没去过的还不如。俄罗斯虽然私有化了,但普通老百姓的基本福利并没完全取消,他们至今不存在“看病难”、“教育高收费”和“三农”问题;莫斯科市民住房的暖气费都不交,再穷的人吃饭还是有的。这位可敬的老大娘绝不是为她自己要饭,真正是为她的狗乞食。那么也许有人会怀疑:她把给她救济的食品分点给狗吃不就行了?这也是外行话。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拿什么东西喂狗,可以说是那个国家和地区人民群众文明进步的度量尺。人吃人吃的狗吃狗吃的,这话听起来像绕口令,但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出现这种区别。“”时“革委会”宣传说狗与人争食,粮食定量是给人吃的,养条狗就多了一张嘴吃饭,为了“节约闹”,所以非消灭狗不可。这种宣传农民听了都发笑,觉得滑天下之大稽。为什么?因为当时农村每家每户的狗只靠舔涮锅水维持生命,稍宽裕的人家仅仅在涮锅水里撒一把麸皮而已。确切说,当时农村的狗不是“吃”大的而是“喝”大的(这也证明了狗的生命力的顽强)。山区缺水,主人家连涮锅水也没有,狗就靠吃小孩的屎生活,狗会把小孩的都舔得干干净净(在厕所里方便,那里绝不准狗入内,因为人粪尿是宝贵的肥料)。现在,农村有了大量的狗,即使有“三农”问题,狗也能吃上剩饭了。至于城市的“市狗”,更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上升到“宠物”的地位。狗粮、狗罐头、狗零食,直至狗时装、狗玩具都纷纷出笼。葛优扮演的“卡拉”主人是个爱狗的底层小市民,“卡拉”大概和主人一样和过去干部下乡似的“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连剩饭也不会吃的。倘若这位小市民从底层上升一步,他就会成为宠物商店的一名消费者。所以,那张照片只能说明那位俄罗斯老大娘虽然因私有化而陷入困境,但仍然保留了俄罗斯作为大国时的文明习惯:狗一定要吃它的专用食品。

  我喂那么多狗,拿什么喂它们呢?我的西部影城繁荣了周边经济,附近开了几十家餐馆。开始时我让人去餐馆收集剩饭剩菜,每天收来的饭菜狗都吃不完。但随着企业规模进一步发展,就逐渐“文明”起来,嫌剩饭剩菜里有辣椒酱油醋,实行了人狗分食,只喂成品的狗粮。后来看到报上说狗的商品粮里含有致癌物质,为此人和美国狗粮制造商还打起官司,就开垦了几十亩地种玉米,一年可收数万斤,狗们吃上了“绿色食品”。我想,如果我又倒霉了,又进了队或什么“”“棚子”的,狗儿们会有什么样的呢?狗队肯定解散,全都成了“丧家犬”。留下特别心爱的一条狗,“绿色食品”也吃不上了,只好向那位俄罗斯老大娘学习,抱着它蹲在街头,挂块纸牌为它要饭。看了那张照片,我有时看着我的狗就不禁想起:一个社会的进步或倒退,首当其冲地是影响狗的命运,狗的待遇是社会进步或倒退的标志。

  你如不信,请看看今天我们虽然还有“三农”问题,还有大量的,但首先改善了生活待遇的却是狗。后,狗成了最大的受益者,从舔涮锅水、被人的一下子蹦到天堂。如今养狗成了时尚,很多靓女靠在狗身边,叫帅哥自愧弗如。民营的宠物医院更遍地开花,设备比一般医治人的医院都完善,以至于我的一位好友说,他如果有了病,情愿到狗医院去就诊,那里的服务态度才能让他感觉受到了“人”的待遇。中国人干什么事都喜欢走极端,在两个极端中晃来晃去,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平稳下来走“中庸”线。据报载,一条藏獒炒竟然炒到上千万人民币的天价,藏獒一跃成了财富的象征。且不说这一千万超过国家一匹纯种马的价格,我还没有看到哪个中国大学毕业生有一百万元身价的。富豪公开征婚,一个漂亮女大学生也就开价一千万而已。如果真有其事,我觉得花一千万元买藏獒的富豪首先应该受到的。其实,真正的纯种藏獒绝对不能在海拔 3000米以下的地区存活,它的肺受不了过多的氧气。雪线以下的人家说它养了只真正的纯种藏獒,就像在赤道几内亚养只北极熊,简直不可思议。我的藏獒都来自西宁,是与当地藏狗杂交的后代,已经适应在海拔1000米左右的地方生活了,加上运费,也就在4千元到8千元之间。有些中国人一富起来就不知道怎么办好,竟用狗来装饰身份,既把别人摆在狗之下,也把自己摆在狗之下了。所以,据此看来,社会繁荣的确繁荣了,但还没有多少进步。

  狗现在已经是强势群体。社会上四处都有流浪儿,少有收养他们的民间组织,可是为流浪狗流浪猫谋福利的民间组织和个人却如雨后春笋;前些日子网络上吵得很凶的“虐猫事件”,连都惊动了,特别在法制频道的《大家看法》里采访了当事人,几个当事人因“虐猫踩踏”,千夫所指,弄得惶惶然不可终日。我举双手赞成爱护动物,不过同时我又想到现在有多少孩子还在受到,我们是不是应该投入更为关注的目光呢?中国人对物(包括宠物)的关心往往超过对人的关心,即使物质生活再富裕,也不是文明的表现。“宁做太平犬,不为人”,信哉此语!

  最后,我还想说点狗群的“和谐”问题。众所周知,狗是酷爱互相打斗的,所以才有“狗咬狗一嘴毛”的成语。群养狗免不了相互咬斗,尤其是藏獒。而我故意把同品种的狗养在一个圈里,就叫它们互相打斗。它们只有经过打斗才能产生出“狗物”(有别于“人物”),“狗物”一旦产生,这群狗就会特别和谐,虽打打闹闹,顽耍嬉戏,却秩序井然,吃有先后,互谅互让,“狗物”还能照顾小狗弱狗,形成“大狗叫也让小狗叫”的良好局面。如果你特别喜欢哪条狗,不把它和凶猛的狗关在一起,怕它被咬伤,那么这只宠物狗就会逐渐失去狗性,也就是说,它将会既无斗争性又因没有狗所需要的娱乐嬉戏而显得落落寡欢,并且会体弱多病,就像我们一些尚未改制的国营垄断企业那样缺乏活力和个性。由此可见,“和谐”绝不是斗争和竞争,相反,而是在斗争和竞争中形成的。当然,你必须是把同品种的狗关在一起而不能把不同品种的狗关在一起,如把藏獒和西施犬关在同一个圈里,“和谐”倒是“和谐”了,而那样的“和谐”又有什么意义呢?我想,养狗,也会给当领导的人一些有益的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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