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三年,不读几本英文原著多美好青春啊!但苦于没有经验,很多同学无法开始、也没有信心读那么冗长的满篇遍布生词的英文。幸运的是,最近,小简老师读了一位大神的英文原著的正确打开方式,觉得如果不分享给你实在是过意不去。让我们一起看看他是如何读完上百本英文原著的吧!(以下是他文章的全部内容)
我曾在某些文章里谈到了自己大学自学英语的经历。在那些文章里,我提到了阅读英文原著。很多人说读英文原著非常难,问我是如何读完这么多英文原著的。通过这篇文章里,我将详细地回答他们这个问题。
文中大部分图片是我用手机拍的。司各特派克是我最喜欢的心理学家。《少有人走的》,《人性》 常好的书。他还有一些书,外国读者的评论也很好,但很难下载或买到。
由于恐惧纯英文版的书籍,很多人喜欢买中英对译的书。这类书有个缺点:由于人都是懒的,一旦有中文在,我们就自然而然会去看中文翻译,而且总是担心自己对英文的理解没有理解的正确,看几句英文,又去看几句中文。
长期这样的话,你就会对纯英文版的书形成一种恐惧感。几年过来,你可能连一本纯英文版的书都没有读过。
我们小时候背唐诗,读语文课文,我们很多时候也是不懂的,那时我们也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我们会去问父母,问老师,但问了以后,我们可能还是不懂,于是我们就只能那种似懂非懂的状态。慢慢地,我们阅读的越来越多,我们也就在阅读中熏陶了自己,提高了自己的理解力,那种不舒服的感觉也就越来越少了。
这是我一美国朋友从美国带给我的英文原版的书。左边是《1984》,右边是卡夫卡的《审判》。书非常精美,每本书都有一个纸盒装着。我俩都是书迷,他说他年轻的时候一年要读大约一百本书。
还举个例子。当你进入某项对你来说全新的领域的时候,比如说金融或者互联网,即使资料全是用中文写的,别人也用中文跟你,但你就是看的云里雾里,听的云里雾里。你会有一种不舒服的感觉。但当你看得越多,听得越多的时候,某个瞬间你突然明白了别人在说什么了,感到自己的理解力提高了一大截。
阅读英文原著,你也要学会这种似懂非懂的不舒服的感觉。如果你一旦感觉自己没看懂,就放弃,那你就会永远恐惧,永远看不懂英文原著。
开始的时候,读一本英文原著,如果只看懂40%,50%,那也没关系,要自己读下去。你会发现,一本书你越看到后面感觉越容易,看的越顺利。因为你前面查的新单词,它们常常会反复不断的出现在一本书里。而且每个作家的写作手法不同,你适应他的语言特点也需要一定的时间。
我开始看《美丽新世界》(Brave New World)的时候,看了一章都不知作者在讲什么,但看到第二三章的时候就明白了。这是世界著名的三大反乌托邦小说之一。
在开始阅读英文原著的过程中,你还会遇到另一种不舒服的感觉:你在阅读的时候,脑子里总是自动将其翻译成中文来思考理解。比如说你看到 “food”这个单词,你脑子中立马把它翻译成“食物”来理解。那是因为我们的母语是中文,用中文思考更符合我们的习惯。你有时候会想“我何时才能不在脑子里把英文翻译成中文来理解呢“? 我想说的是,这也是一个过程。你阅读的越多,你对母语的依赖就会越少。
我是在阅读了一百多本原著、看了很多电影和美剧、跟外国人打了六七年交道后,才慢慢变得不怎么依赖母语了的。我现在阅读基本可以不依赖母语来理解了,看到英文就用英文思考。
但碰到非常难得东西,我还是要依赖母语,因为那是我出生就讲的语言啊。它已定格在我的思维当中了。我有个同事,他十八岁离开家去了英国,他说他在英国生活了十几年后才学会完全用英语思考。
所以大家碰到阅读英文原著的这种不舒适感、恐惧感,千万不能退却、放弃,而要,要学会与它共存。我们在学习任何一门新的知识或技能的时候,都会遇到这种恐惧感和不舒适感。你之所以没学会,很多时候并不是你智力有问题,而是你没有耐心去与这种恐惧感、不舒适感共存。
而且大家会看到,无法面对恐惧、不舒适感的人往往很难学会新的东西。他们总是生活在同一个地方,做着同样的工作,吃着同样的食物等等。他们不喜欢变化,过着单一的生活。大家要勇于跳出自己的舒适区(Comfort Zone), 去迎接挑战。一个人要是总是呆在让自己舒服的和状态中,他又怎么能进步和成长呢?
开始看《飘》的时候,即使每页下面有注释,我还是要查很多字典,查的让人发疯,但还是看完了。这是我读的第一本英文原著。这套有注释的世界名著是中国宇航出版社出版的,书非常精美。这套丛书大约出了20本。我基本都买来看了。
如果你平时喜欢看言情武侠小说,那你就去看英文版的言情武侠小说,这样的小说欧美一大堆。如果你喜欢看肥皂剧,那你就去看美剧,把中文字幕遮起来,逼着自己去看英文字幕。如果你喜欢瑜伽,那何不去看看纯英文版的瑜伽书籍或外籍瑜伽教练的视频呢?这样既学了英语,又学到了更正的瑜伽动作。
这里我举出自己的一个例子。我小时候看到爸妈总是吵架,而且也看到身边很多夫妻总是吵架,彼此像个仇人似的。所以我就想我以后要是谈恋爱或是结婚,一定要尽量和女友处理好关系。
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争吵,那就需要好的沟通,需要了解男女在、情感、性方面的不同点。于是我就去找这方面的英文书籍。
我看的第一本谈两性方面的书是《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Men are from Mars, Women are from Venus), 作者是约翰格雷。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这本书对男女的差异分析的挺透彻,书中提出的方法也挺实用,我便一鼓作气把约翰格雷几乎所有的书都看了。这些书有谈男女在感情思维方面的不同点的,有谈男女在性方面的不同点的,有谈怎么教育孩子的,有谈怎么去修复自己童年的创伤的,等等。
这是约翰格雷的《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我看完后觉得很好,就买了十本送给有英语阅读能力的朋友和亲人,希望对他们的爱情婚姻有所帮助。
我把这些书推荐给女友看。她开始不习惯看英文,我就逼着她看。她看不懂的地方,我就翻译解释给她听。由于她也希望我们能更好的沟通,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争吵,有一份好的感情,所以她也愿意被我逼。
我们看完一本书后会一起讨论,一起沟通。我们的感情也确实慢慢变好了。女友现在也逐渐可以看懂英文原著了。到现在为止她大约看了四五十本英文原著了吧。
因此大家一定要去读自己感兴趣的英文书。要舍得花时间去找自己感兴趣的英文书。英文原著的阅读本来就比较难,要是你对内容还不感兴趣的话,那你是很难的。应试教育的那些课文和阅读理解常枯燥的,我觉得那简直就是对学生的。 整个中国有哪怕一个学生真正对英文教材和阅读理解的题目感兴趣吗?
女友看了《恋恋笔记》的电影后,觉得很好,就把英文书买回来看。她一下子把同一个作者的五本书都买回来了,全是爱情小说。她大约一个星期可以读一本。
这是我和女友自学计算机编程时的第一本入门教程。我们人手一本。我找这本有趣的教程找了很久,因为我极度痛恨国内那种枯燥乏味的教材,我自己也曾深受其害。我觉得,一个本身有趣的东西,要是让一个乏味的老师或一本乏味的教材来教,也会让学生讨厌的。很多老师总是喜欢一开始很多概念性的知识,把学生下个半死,让学生,甚至讨厌那科目。他们不知道,其实最开始应该激起学生的兴趣。通过这本教程,学生很快就可入门,一个星期内就可以做出一个小游戏,获得成就感。编程也绝不是很多人想象的或说的那么难,那么枯燥乏味。
2,我觉得阅读纯英文版的书籍的时候,应该循序渐进,由易到难。开始的时候不要读太难的,而要读和自己水平差不多的。如果满篇都是生单词,一天只能读一两页,那会让人非常沮丧,容易放弃的。
在这里我推荐一套书籍:3000词床头灯英语学习读本(有纯英文版的)。这套书是用3000个常用单词写成的。几乎都是改写了的世界名著。3000字的基本是大一或四级的水平。而且每页对于稍难一点的单词都有注释。这样可以大大节省你查字典的时间,让你把注意力放到故事情节上。一旦你被故事情节吸引,你就产生了兴趣。有了兴趣,你查单词就更有耐心,更容易读完一本书。一旦你读完了一本英文书,收获了成就感,你就会愿意读另一本。这样就容易下来了。我对于基础一般的人,这个3000词的可以读上十几二十本。
当你觉得三千字的对你没有难度的时候,你就可读5000词的了。5000词的也可以读十几二十本。你把这套床头灯英语读物3000词的,5000词的,读了几十本后,你就可以去读其他英文原著了。
要是你觉得那套3000的床头灯读物看不懂,那我就再推荐另一套英语读物---《书虫》。这套书有很多个级别,从小学一直到大学。所以不论你英语处于什么级别,你总可以找到适合你的。
一本书籍越是古老,语言就越难理解。鲁迅距我们差不多一百年了,我们读鲁迅的书就感到有点吃力。因为我们现在的语言与鲁迅那时候的语言有了一些变化。当我们读三百年前的红楼梦时,就会感到更加吃力。
英语也是一样,它也会随着时代的发展发生变化。所以大家最好从21或20世界的英文原著开始读起,然后转到19世纪,18世纪等等。
不要一开始就拿着一本莎士比亚的英语原著在那里看,显得自己有多牛逼。莎士比亚据我们现在已经有400多年了,他的原著常难懂的,对于英语是母语的学生来说都很难。我们的目的不是要在别人眼里显得有多牛逼,而是要真正能获得阅读英文原著的能力。
《富兰克林自传》是300年前写的,而且富兰克林的写作手法有自己的特色,每个句子都很长,我当时看的时候好费力。虽然《格列夫游记》也是300年前写的,但语言要比《富兰克林自传》简单得多。
总结以上两点:1,要阅读自己感兴趣的书籍 2,要选难度适合自己的书籍。 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的书有点难找,但只要你努力,还是找得到了。万一暂时找不到,能满足一个也不错。
接下来谈谈我学英语的收获。我觉得自己学英语最大的收获是:英语了我的思维,让我慢慢地获得了一个的头脑(open mind).
大四的时候,我读到美国现代舞创始人伊莎多拉邓肯(1878-1927)的自传,非常喜欢。邓肯是一个勇于追求变革,改变世界舞蹈进程的人。可以说,作为舞蹈家的邓肯对文学、哲学、音乐、美术、雕塑等有着极其深刻的理解,是一个深刻理解人性和人的的人,也是一个用灵魂在跳舞的人。
看完英文版后,我在网上看了一下中文翻译。我觉得中文翻译的不怎么好,因为还是用一种传统的思维来看待一位女人。他觉得作为一个女人,邓肯不应该太追求,太特立独行。我觉得这种用条条框框来理解人的思维是狭隘的。
这让我意识到,一本好书,要是的思维有局限性,那他就会把那本书的高度拉低到他自己的高度。从那以后,我就基本不读由英文翻译过来的东西了。我觉得翻译的东西是不可靠的。再难的书,我也逼着自己去读原著(当然目前只限于英语原著)。
这是《邓肯自传》,都被我翻烂了。我觉得《邓肯自传》完全可以与卢梭,奥古斯丁,托尔斯泰的自传相媲美。邓肯是个非常诚实的人。
由于太喜欢《邓肯自传》这本书,我决定自己翻译翻译,练练笔。但邓肯真的太宽广了。要真正理解她需要非常全面的知识。于是我就常常跟我的一个外国朋友讨论,向他请教。
他也常常很有耐心地回答我的一些问题。那段时间我住在那个朋友家,他是我们学校的外教,暂且叫他M。M快50岁了,比我父亲年纪还大一些。
有一天凌晨一点,我没有一点睡意,就在翻译《邓肯自传》。我心里很担心M会催我去睡觉,因为在我的意识里,长辈总是会去管着晚辈的。在家里,从小到大,爸妈十一点钟去睡觉的时候,他们也总是要催着我去睡。我有时候烦的要死。
那天晚上,我一直翻译到凌晨三点。期间,M两次起来去洗手间。但M没有催我半句,他只是说:“you work very hard”. 这让我感到惊讶。要是在家里,爸妈一定把我唠叨一顿或骂一顿,说我装模作样,假勤奋,早逼着我去睡了。
我在英文书《Factory Girls》里面读到作者LC描写的一个小故事。作者LC(从小在美国长大的华人)被一个东莞打工妹F邀请一起回F的老家--湖北农村过春节。作者住在F家的那几天,发现F一家人会在同一时间吃饭,同一时间洗脚或洗澡,也几乎同一时间睡觉。他们也催着作者在某个时间洗澡或洗脚,某个时间睡觉。作者非常不习惯。
《打工妹》是描写界工厂东莞打工的一些低学历、低收入的打工妹的一本书。她们的境遇读来令人唏嘘。
我想,难道因为我们是主义国家,那些集体主义的渗透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做什么事都要一起做吗? 还是因为我们中国文化倾向于把人塑造地都按一个步调行事,容不得有不同个性的人产生呢?
还有一次,在一个国际学校,我跟一个老外一起上课,我做他的助教。当时班上有个十一二岁的女学生特别调皮。下课后,我就把那个女学生叫到办公室,关上门,跟她谈了一下。那个老外马上我说:“老师和异性学生谈话的时候,是不能关着门的,因为怕老师性学生”。
我当时被弄蒙了。我把门关上,主要是想保住那女学生的面子。但老外我错了。我当时觉得她不可理喻。不过后来我想:可能人认为人是不可太相信的,只要允许,人性中的一面就会表现出来。所以他们在各个方面用法律法规来约束人性,用制来制约。这种约束人性恶的意识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包括老师跟学生谈话不能关门。
跟外国不同文化的碰撞让我意识到,自己常常理所当然认为对的事情,有时候不一定是对的。一个人要是常年累月的生活在同一个,与思维方式一样的人待在一起,接受单一的信息,那他的思维就很容易变得狭隘。但他自己却不知道。
朝鲜把自己封闭起来,他们不是认为自己活在天堂,世界上其他人都活在吗? 一只青蛙从井底看世界,不是觉得世界只有井那么大吗?
《江城》.在这本书里,美国作家彼得海斯勒描写了自己在四川的一个小县城的两年的教书经历。看这本书可以让我们了解90年代的中国小县城,也可以开拓自己的思维。我觉得作者是一个非常有人文关怀的人。
这让我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想了解反思自己和探索外面世界的冲动。有一段时间,我大量地阅读那些来华的外国人写的关于他们在中国的真实经历的书,如 Strange Stones, River Town, Country Driving, 等等。这一类书,我读了十几二十本。
我又读了那些离开了中国,在国外生活了很多年后的中国人写的关于中国的书,如 Maos Last Dancer。由于这类书很多不能在国内出版,所以我就不列出来了,书的照片也不放出来了。你懂的。
我之所以阅读这两类人的书,是因为我觉得他们同时亲身经历了两种文化。通过对比,他们很容易看到两种文化各自的优点和缺点,而这是只在一种文化中生活过的人难以做到的。
那段时间是我疯狂阅读的时候,我通宵达旦的读书,每天读上十个小时,几天就可以读完厚厚的一本。我感觉到我被十几年的应试教育,传统的中国文化所。我极度地想要冲破这种藩篱,获得思想的,人格的。我的求知欲汹涌般的喷涌了出来。
你看过电影《楚门的世界》吗?如果没看过,一定要看一看。很好的电影。每个人,每个国家都应该跳出自己的思维来看看自己,否则就容易活在谎言和虚幻当中。
有一位哲学家说过:“多学了一门语言,就多过了一种不同的人生”。我对此深有感触。英语不是一门工具,而是一种文化。当你学好了英语,你不但可以更容易的找到工作,还可以和很多来自不同文化国家的人交朋友。你可以出国旅游,享受更加丰富多彩的生活。更重要的是,你更容易获得一个的头脑和心灵。所以英语远不是考试、拿文凭、甚至找工作这么狭隘。
最后谈谈我最喜欢的英语系作家。我说的是乔治奥威尔。在我读的那么多的英文原著中,如果要我选五本我最喜欢的,我会毫不犹豫的选上乔治奥威尔的Animal Farm和1984. 我觉得奥威尔对人性、社会、的解剖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奥威尔的语言是那么简洁,那么形象,而表达的思想又是那么深刻。
用最简洁的语言表达最深刻的思想,这是一切真正伟大作家的标志。我觉的每个能阅读的中国人都应该看看这两本书,因为我们仍然活在奥威尔描写的世界中。我觉得每个能阅读的地球人都应该读读奥威尔,因为随着互联网的出现和普及,科技可以着人的一切活动,整个世界或许都活在(1984)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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