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使用2013年度配股发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13年度配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4,080,652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8.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7,909,737.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4,599,631.32元。上述资金已于2013年6月14日全部到账,并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13)验字第60626562_A01号)。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田心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高新技术开发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3年7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按照使用期限的,公司已于2014年7月16日前将使用的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14年7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按照使用期限的,公司已于2015年7月17日前将使用的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按照使用期限的,公司已于2016 年7月11日前将使用的6.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5.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足额及时归还。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不受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此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一年可以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1500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2016年7月1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董事发表了书面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决策程序合规,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董事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5亿元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5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同意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如下意见:时代新材本次拟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其财务费用,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事项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文件的。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时代新材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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