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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登公司就《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 机制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征

类别:股市聚焦 日期:2018-9-16 20:15:53 人气: 来源:

  证券时报网()08月26日讯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8月26日晚间发布《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 机制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中登称,为支持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以下简称“深港通”)的顺利实施,规范深港通登记、存管、结算业务,中登司在《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求意见稿,香港结算开展沪股通与深股通业务,需分别向中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缴纳客户证券结算金,用于弥补香港结算发生交收违约时的损失及流动性垫付。客户证券结算金计算公式中的权益类处臵价差比例、处臵成本按照双方相关协议的约定执行。

  按照“两地市场结算风险相对隔离、互不传递”的原则,香港结算无需缴纳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以及具有互保功能的证券结算金,不分担境内结算参与人发生违约可能产生的损失。

  港股通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应当与境内证券公司签订港股交易及托管协议,将取得的证券托管于境内证券公司,由其承担相应的证券托管责任。

  境内证券公司应当将自身或其客户通过港股通取得的证券交由中登公司存管。 中登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将港股通投资者取得的证券以中登公司名义存管在香港结算,通过香港结算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

  港股通投资者以中登公司名义持有的证券,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名义登记于联交所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中登公司作为香港结算的结算机构参与者,按照其业务规则,根据其提供的清算数据,接受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与深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的指定,与香港结算完成证券和资金的交收,向其承担交收责任。

  港股通交易的境内结算由中登公司组织完成。中登公司作为境内结算参与人的共同对手方,为港股通交易提供多边净额结算服务。吕雉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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